3.24 晴,但微凉。有风,但无感觉。怎么老是没有波动呢?
一大早就起来接受爱国形式主义教育。上学路上途经院新迁的办公楼,见到几个牌子赫然挂在门口,什么“河南大学重点学科”“河南省重点学科”“诉讼法研究中心”等等之类。心里看了很是不舒服,一个90多年历史的学校居然以获得省内重点学科为荣,什么时候拿到一个国家重点学科再挂也不迟。不过诉讼法研究中心要揭牌,据说许多名家要来,又有几场报告可以听了。升旗还挺正式,仪仗队都用上了,不过怎么看怎么像香港的警察,特别是立正的时候。国旗升的时候,我始发觉心中尚存对国旗的一丝敬意,一个无政府主义倾向的人的刹时的敬意。上午的课多是无聊,看了会单词,补了会儿觉就过去了,偶尔听到在讲台上的教授(民商硕导、书记)在滔滔不绝的讲新中国废除六法全书的正当性,心里思绪万千,欲发言与之争辩,但听到其存在的固有的逻辑缺陷,就作罢继续看单词。后两节又看了刑侦的片子,里面警察都是肚大腰圆的,影片的失败。下午睡了个好觉,尽管楼下有悍妇在对骂。
晚上,读书时间,找到了一个极其僻静的教室,继续读《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这本书的哲学基调使得Morison舍弃了差不多整个罗马时代,只是略微的在Stoa学派后面提到了Cicero,而从古希腊直接跳到了中世纪。或许在西方人的眼里,罗马相对于希腊是蛮族,而日耳曼相对于罗马又是蛮族吧,比如Kelly在其《西方法律思想简史》里就引用旁人的话说:“被征服的希腊征服了她野蛮的征服者”,这种文化上的融合力,恐怕只有在我中华民族才能见到吧!到Cicero,自然法仍然是通过理性发现自然法则而指导人类事务的东西,尽管人不再像Aristotle所谓的是合目的进程的产物,但从Plato传递过来的理性主义仍然停留在人自身或者自然规律、宇宙本质的层面。如果非得要说有神存在的话,至多也只是无人格体的神。而到Augustine则就不同了,自然法被当成人对作为上帝意志表达的永恒法的智识参与的结果。永恒法就如同上帝的本体一样,是人无法看到的。但自然法则可以让人通过理性在永恒法的光芒之下去认识,自然法是对永恒法的领悟。这样,自然法就含有超验性质的了,如果说从前的自然法理论是可以通过经验主义论证的。从而自然法也不可避免的从理性向正义和其后的道德发生了转变,就更像是Antigone里所谓的天上之法了。读至此,心中对自然法的疑惑有些许消除,但仍不是全部。但Aquinas,就把这个理论给系统化了。人们通常知晓的四分法还有最高善原则等等,这里也就不多赘论了。仅要提的一点就是,Aquinas认为哲学要从理性与经验出发,而神学则是要从信仰出发。必须先预设上帝的存在。虽然看来这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但逻辑的三段论就真的是屡试不爽吗?Kelson试图用逻辑的体系构建纯粹法学,但最后推演到了基本规范,Hart试图用概念来建构自洽的体系,但最后仍是要依靠承认规则。不管是基本规范或是承认规则,他们的效力又如何验证呢?所以,单纯的经验主义必然会走到一个无法回头的境地,而现代的理性主义理论,也不过是用理性的概念来代替了上帝的存在。呵呵,说多了。
又看了一会英语,发现还得多背单词,也或许是我买的资料太难了。呵呵。打球,还是没进三分。其间,忽然发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真的。友人(女性s)还以为我又想起了什么黄色笑话。我真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忽然发现月亮很亮,很久没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