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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酷博客

当理性告诉我存在发生了不可饶恕的错误的时候,即使他是多么合理,即使会有血雨腥风,我们也不能停止批判的脚步。当然,于此之上必然要有一个正确的理性,如何探究?或许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从反面来讲是可以的:拒绝歧视思辩的伪经验主义。或许理性能够拯救人心,或许也能找到问题的答案。一切都在探索,此之为小博客之目的。

如果有所指教请与在下联系,在下洗耳恭听。
Email:greatzhuzhihao@sohu.com&QQ:156097290

新网址:http://www.tang-e.cn
PS:本人所用“唐逸”之名并非真实姓名,乃上网行文所用笔名而已。与社科院宗教所唐逸先生并无任何关系!如若转载,不必通知作者,但请注明出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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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逸 @ 2005-04-09 23:46

4.9。阴,微冷。无风

昨日没有添加日志,并非我的眼疾复发也非我懒于读书,实在是因为太累的缘故。上午,去禹王台公园,这里是为了纪念大禹治水而修建的,也算是一个古迹。这里有个古吹台,据说下雪之后景色犹美,被誉为“汴京八景”之一,去年第一场雪的时候,还在央视的新闻出现了一次。可惜没有亲自见到过。这个公园在城郊所以,没有市区里的几个公园人气旺盛,所以,环境自然是不错了。里面樱花最有名,现在也是樱花盛开的时候,所以,我的同学都是冲着樱花去的。这里的樱花是日本的一个友好城市赠送的,我的小学里面也有种,也是这个城市赠送的,所以,我也就没那么稀罕了。不过近来变换不定的天气使得樱花也无法正常的开放,当我们找到樱花的时候,发现已经败落了。平日里高呼抵制日货的同学,也不禁为日本国花的凋落感到万分惋惜。昨日的风很大,而且也含着沙子,所以是一个不适宜出游的时候。可是团组织为了完成上级指定的任务,就不惜让人骑车行长路在此种恶劣天气中完成对先烈的缅怀,(对了,忘记说了,公园里有个为纪念辛亥革命而修建的烈士陵园)这种缅怀能起到效果吗?不过,陵园进门就是中山先生的铜像,后面的照壁上写“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忘”,此语我甚是喜欢。尽管我是坐公交车过去的,但一上午的瞎转却也让我疲惫不已,下午也没有及时的休息,所以到了晚上感觉就像刚刚踢了一场足球比赛。为了不使这一天耽误过去,就去学校读书了,尽管很累。但出门的时候,在狂风中已经有了一些雨星。我任务春天是不可能风雨交加的,于是,就继续前行而没有拿雨具。结果我错了。在我读Dworkin的时候,雨就肆意的下了起来,让我霎时乱了阵脚,于是趁着雨稍稍的停歇,急匆匆的赶了回去。回到家也没有心再看书了,也还没等把《天才向前冲》看完就去睡觉了。今天本来计划要睡到11点多的,结果被短信吵醒了。是龙吟兄的,他慰问了我的病情,再次在此向他表示感谢,回想前日众位网友弟兄对我的关心,让我感觉到人间确实还没让人绝望到极限。

读Morrison《法理学》Dworkin部分。也许是我对Dworkin了解的太少,也许是作者的阐释过于深刻,也许是昨日的疲惫尚未消除,在读这部分的时候,我竟然第一次感到读书并非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尽管在其后的批判法学运动之中感觉有一些好转。尽管很早就把他的《法律的帝国》和《认真对待权利》买了下来,但却始终没有被列出我的读书计划之中,以至于我对他的印象仅仅是依据一篇记叙他和Posner的笔墨官司的文章中表现的对“道德无涉”的批判(这篇文章的名字也忘了,也没记住是谁写的)。今天读这一部分方知,其和Kaufmann竟然有着很大的类似,即诠释学的理论。所以,我们从这里入手。自由主义在1970年代变得不再可靠,越战、水门、民权运动,这些使得人们不再信任标榜自由主义的政府。同时实证主义也进一步的走向衰落,所以重构法理学也成了当务之急。现代性把世界看作是有着恒定规律存在的,同时也假设了可以通过客观的科学的方法证成的主体或真理,而找寻主体和真理的道路是现代性的唯一进路。那么是否真有这些存在?诠释学否定了它,而否定是从方法论入手的。它认为不存在客观的价值无涉的方法,每一个人必有其立基之地,必有其倾向的价值,于是真正的客观的方法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欲的。而Dworkin也把自己的事业定义为解释性法理学,认为只有通过解释才能探求“真理”。而他同时也认为必须进行目的性的建构,从而达成体系统一与一致性,而达成的方法,也必须靠各种解释。而解释,就决定了,人们不能置身事外,必须以局内人的观点看待这个司法的过程。他批评了实证主义的“昭然的事实”的看法,但同时却又追求实证主义的确定性,使得人们认为他汲取了实证主义和解释转向两者之长。但问题在于,既然发生了解释转向,那么还会不会再有确定性?同时,视角主义、解释转向会不会发生论证不再具有说服力,因为那只是在你的语境下才可证成的?于是,我想起了Kaufmann,在他的《法律哲学》中,也提及了诠释学,他认为在司法过程中严格的包摄是不可能的,而法官必然带有其先入之见。而哲学也不再是“主体-客体-模式”的,而是互为主客,探寻相互关系的。Kaufmann没有提到这种具有相对主义的倾向如何使得权威得以建立或者仅仅是使得论证具有效力,但其后在程序的正义理论部分,却通过对谈正义或交往理论,来阐释了这一解决途径,即通过对谈和程序性的聚合认知来达到某种不具内涵或内涵性很小的共识,从而通过这种类似民主的构建来寻求论证的正当性。尽管Kaufmann对Habermas的交往行为理论不甚感冒,而且认为主体还是可以通过不同认知路径的聚合而得以探究,但这种明显的多视角的倾向使得这足以解决上面的问题。而Dworkin似乎也有所察觉,提出了“解释共同体”的概念,这种解释的合意仅仅是用来确定解释的对象或如Kaufmann所谓的“对谈的标的”,而Dworkin则更乐于寻求统一的建构,使得他在对现代性反思的时候,没有走得太远。而这种建构是怎样的?Dworkin希望存在一个正确的解释。而这种正确的解释则是以反对实证主义非道德的法律的观点为起点。他觉得法律与道德、政治都是无法彻底分离的,法律理论必须适合于他所解释的社会。面对着不同视域的解释,其共同点仅仅在于相同的解释对象。而这则很容易导致Dworkin的解释理论从描述性变为规定性的,把自己的视域强加于了其他人。Dworkin对规则的作用持怀疑态度,而其学说的道德性也体现在对原则的崇尚上。他杜撰了一个理想的法官赫拉克勒斯(未在书中及其后的检索中找到原词汇),赫拉克勒斯充分了运用了原则,不仅使得判决符合司法技术,也更符合政治与道德的需求。而我们也不难看出,在Dworkin学说中原则的地位和在Hart学说中承认规则的地位相差无几。Dworkin把司法过程和文学创作相类比,认为判例的制作就像章回小说一样,具有连贯性与一致性,而章回小说创作的过程就是解释的过程。而在现代性方面,Dworkin追求的整体性和连贯性有着极大的乐观主义,所以被人称为Dworkin神话。

接下来读批判法学部分。我对批判法学的最初印象是建立在Tushnet的《宪政和批判法学》(收录于《宪政的哲学之维》)。那篇文章是只在阐明宪政最后会变成人治而是不可能的。从现代性这个角度来看。批判法学否认形而上学的主体也否认世界具有真实的客观性,这比Dworkin走得更远。资本主义的现代性在二战后已显现穷途末路,而现代性也是建立在对其他文化的一种掠夺之上,所以人们对现代性的信心已经不复存在。批判法学注重人与人性,反对把人工具化,主张以往被Weber现代性抛弃的情感等因素。他们怀疑法律的中立性,认为其只不过是政治力量斗争的结果,并不存在如自由主义所谓的人民可以因之而保卫权利。他们也反对中立性的法学方法论,认为其也必然受到意识形态的巨大影响。批判法学批判了法律是封闭性体系的观点,而只是政治斗争的工具。现代性也不再具有必然性,而只是偶尔的产物。在批判法学眼里,一切使世界显得合乎自然和显得必然的理论都是不可信的,哲学的、道德的绝对主义都是被否定的。社会、经济、历史这些都不是必然性的产物。法律提供了契约自由、权利等概念成为一种霸权来维系统治阶级固有的利益。在司法过程中逻辑的推理和准确性都是值得怀疑的,法律材料只是为法官的解释性判决提供了一个相关联的思考。但存在的问题是,批判法学的批判性使得自己无法构建一个完整的体系,因为体系本身也是受到批判的,而且批判法学很容易转向虚无主义,激情似乎也在其中占有很大因素,使得学说很难有理论上的说服力。不管怎样,批判法学也提供了一种新的反思,即在理性铁笼之中,我们如何冲出去。

晚上打球,状态超逊,居然被盖帽,实是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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