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阴。无风。
“唐逸兄将‘读书是一种生活方式’完全实践了。”龙吟兄如是说。的确这是对区区在下的夸赞,尽管里面有激励的因素在。于是,读书、上课、吃饭、睡觉、上网写日志成了每日不变的流程。现代性把前现代的不确定性给消除了,形式理性使得一切都是可预期的,但同时,也失去了人的魅力、神的恩典、德的润泽。在读书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之后(姑且接着龙吟兄谬赞的话语),生活也被制度化了(看《肖申克的救赎》学得的)。生活每日如此运作,尽管多数时候乐此不疲,但总有需要重新审视的时候,尽管这一时刻很短。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理性铁笼?还好,学生时代尚未结束,还有可以出格的时间和机会。上午又是很晚才起,又逃了头两节课,又在同学早退的同时迟到了,一进门又被人问了为何这时候还要来,又是在课上看其他的书,下午又是找老师讲话的毛病,被老师提问的时候,又是一篇长篇大论搞得所有人都不知所云。晚上自习,打球,真的不能再用“又”了。或许把这一切归于一个短近的目标尚且能够解释问题,但是不是意味着这个目标达到以后生活就因之而改变了呢?我想不会,我也不希望会是。和某网友回复邮件的时候,我说我是“偷的浮生日日闲”,的确,这似乎也成了我对未来生活的一个憧憬,尽管也是我现在生活的写照。许多人都在问我为什么能每天坐下来去看这些“鬼都看不懂的书”,我没有回答,其实说实话我也不知道。除了这些我还能做什么呢?大学四年人生一世,选择有千万,无对错,只有爱好和机缘,可能这就是我的选择吧。或许现在说这话还为时尚早。呵呵,说的多了,切入正题。
细算一下读Morrison《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和八天读完《比较法总论》相比这是天上地下,但也没有慢的太离谱。《比较法总论》重于制度,而《法理学》重于理念,《比较法总论》大多数我们已经熟识,而《法理学》大多数我们还未曾反思,这样慢一点说不定能出点细活。最起码现在,我对从Hobbes以降到Hart的法律实证主义有了一个比从前更加清晰的梳理。或许应该形诸文字,但确实找不到太多的时间。上午读了两章《苏格拉底的审判》,Stone分析了Socrates与希腊城邦民主派的第一个矛盾,即个人与共同体之间关系以及这个共同体的性质。共同体究竟是由通过民主自治的个人组成还是在人民的牧羊人的统治之下的群羊的集合?民主派认同前者,而Socrates认同后者。他举出了Homeros诗歌里面Agamemnon,认为他就是人民的牧羊人,存在绝对的王政,但Stone认为人民的牧羊人并非仅仅用在Agamemnon身上,同样可以用在Achilles与Odysseus身上,Agamemnon只不过是“名列最前茅的牧人”,同时通过Odysseus在独眼巨人国的遭遇,也证明了虽然当时未成一个共同体,也绝不仅仅只是一群人。Socrates被指控的控词中,有一项是腐化青年,原因是因为他引用了Homeros诗歌中的一个章节。里面描写了Odysseus对一个造反的士兵Tersites的训斥:“我们希腊人不能人人在这里自立为王/由大众来统治并不好,只能有一个主/一个王,出坏主意的克罗诺斯的儿子/授他权杖和立法的权力,让他为他的人民操心。”这显然触怒了民主派。第一个分歧是最基本的,也不仅仅是Socrates和民主派的分歧,直到现在对这个问题也不是达成了完全的共识。因为《苏格拉底的审判》比较轻松,也没有过多的学究气,所以就放在课堂上读。而晚上专读时间,就开始读高鸿钧的《现代法治的出路》。高鸿钧先生首先认同了Hobbes模式,认为人类共同体的产生是为了趋利避害,而后引出了关于人类治道的探究,认为“神治失据,德治失灵,人治失信”,人们选择了法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而面对的法治的现代化又不禁产生了种种问题。就中国而言,既担负了法治现代化的任务,同时也担负了法治引入的任务。就存在一元主义和多元主义的矛盾,又有理性构建主义和经验主义的矛盾,同时,又更多的面临着普适性和地方性的抉择。由一元转向多元,容易造成怀疑主义,由理性构建转向经验主义,则由容易失去目标,而选择普适性容易文化失语,选择地方性则又可能错过现代性的班车,究竟为何究竟如何,成为了一个问题。所以作者提出要对法治的种种问题,进行体系性考察和建构性研究,构建一个多元的“共同体法治”。首先读第一章“法律成长的精神向度”。要预测法律的走向,必先对法律成长进行探寻。所以作者首先描述了一个进化历程,通过对法律历史制度转变的考察,来探寻其后的一个共有的精神面向,从而将其抽离达到整体的概貌。有四个转变:群族之法转向世界之法,神灵之法转向人世之法,情感之法转向理性之法,特权之法转向平权之法。这些转变都使得人类社会的进步显现出来,但同时也有隐忧,世界之法的建立往往是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优势的结果,很多时候并非自愿产生而是法律的殖民化;神灵之法向人世之法的转变,使得法律脱离了信仰,变成了僵化的信条;情感之法的逐渐消失,使得法律变得远离生活,而变成冷漠的工具;而平权之法也只是在形式上的转变,而更大的实质不平等则没有解决。所以,法治存在的问题,可以说也是现代性存在的问题,如何使得法治摆脱这些困境,则见其后的论述。需要说一点,这本书的序言非常值得一看,特别是其中的对仗,更是读起来有临江而咏之感,实是快哉!
晚上打球,忽觉脚部不适,似为疲劳而致,但仅是隐痛,应无大碍。状态有所回升,但仍未有前段日子的手感。

